ETC
高速公路 20公里免費優惠:
請盡早廢除吧!
ETC 宜於收費的基本公平,公正原則ㄚ!
高速公路 20公里免費優惠:
有百害無二利!
請盡早廢除吧!

http://fmh21136.pixnet.net/blog/post/30612949


中華民國國道(高速公路)的電子收費系統
(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,簡稱ETC)
由高速公路局
以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(BOT模式)
委託遠通電收建置與維護。

計次電子收費服務(收費門架設於收費站)
在2005年建置完成,
並於2006年2月10日啟用;
計程電子收費服務(收費門架設於交流道)
在2013年完成建置,
並在2013年12月30日轉換、
2014年1月2日正式啟用,
成為中華民國國道唯一的公路收費系統。

北高行車時間只省10分鐘的問題,
高公局說明,在實施計程收費後,
收費站拆除,車子無須減速通行,
所以已經少有走走停停現象,
經統計後,
北高行車時間平均可節省10分鐘以上,
離峰時段更可省20分鐘,
只有尖峰時段受到瓶頸路段影響,
車子無法全程以最高速行駛。

但環保效益與節省通行費收據等
節能減碳效益超過20億元,
而且對於車輛的種種輪胎皮,煞車皮磨耗
也大幅降低。

對於易擁塞路段的問題,
高公局指出,
將針對其擁塞路段研議改善、
或是配套措施,來提升國道行車效益,
對於ETC未辨識率比率太高之問題,
高公局表示,經過配合警政單位
及公路總局執行淨牌專案,
強化查緝車輛號牌違規及逃、欠費等行為後,
數量已從103年1月25萬餘筆
大幅降至11月約8萬餘筆,
未來將持續加強查緝。

另外,以往因車牌塗污、車牌折曲變形、
車牌位置被遮蔽、未懸掛車牌等
車輛無法追查其動向,
有計程電子收費系統後,
可做為追查、舉證
及刑事辦案的重要參考,
對全國治安是有幫助的。

敬請 交通部高速公路管理局:
研討取消:”優惠20公里的這部分”,
宜於去除該優惠,
這樣是更為達到使用者付費的基本公平,公正ㄚ!

另外ㄝ可以促使高速公路的運作,
更是讓高速行駛的順暢用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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