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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花高?! 該建吧 !

An 小姐您好:


  關於您97年7月8日電子郵件表達儘快興建蘇花高之意見,
按蘇花高速公路建設計畫因至94年12年27日未動工,
已逾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之3年內開發期限,
依法應提出
「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」
送環保署審查完成後始得開發。


本局已完成
「環境影響差異分析暨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」
陳報交通部於95年10月25日核轉環保署,
經該署召開4次專案小組審查會
及1次確認會議後,
於97年4月25日提環評審查委員會第166次會議討論,
決議略以:「退回開發單位」。


  考量蘇花高計畫短期內無法完成環評法定程序,
交通部除持續辦理東線鐵路城際與區間客車購置、班次改善、
以及花東鐵路電氣化與雙軌化外,
將就臺9線蘇花公路最易坍方、
環保議題相對較少之南澳至和平路段另新闢隧道公路,
優先予以改善。


至於其改善方式有二,
其一係就現有線形改善;
另一為另選新線。


經綜合考量結果,
以另選新線最能符合工程施工、維護、環境保護
及全天候通行之需求。

因蘇花路廊狹小,
工程選線選擇不多,
可行之路廊與蘇花高南澳至和平路段重疊,
經初步探討,可做為蘇花公路改善之替代路線。
至於肇事率偏高之蘇澳至南澳路段則持續進行彎道改善
及加強交通管理手段以降低其肇事率。


  蘇花公路南澳至和平段改善替代路線方案完成後仍屬省道系統,
並非蘇花高。
因是一新的計畫案,
故仍須循行政程序進行,
並於完成環評審議後實施。



  感謝您對國家重大交通建設之關心與支持。


敬祝 萬事如意



交通部台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敬啟

發文文號:國工局規字第0970011044號
發文日期:97年7月24日


資料摘錄自網路! 謝謝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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